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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耀线路测速_试用期、离职、失业保险金......十大高频热点问题解答!
盘点十大高频热点问题,这些答案多半你也想知道,来看看吧!,01 试用期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吗?,不可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02 签订了劳动合同,你需要留份吗?,需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请记得留存一份哦!它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材料。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此为凭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请记牢:劳动合同签两份,员工单位各一份,未给员工令改正,损害赔偿担责任。,03 上下班路上受伤就一定算工伤?,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反之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04 离职当月单位要缴社保吗?,需要。,员工离职的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为员工缴纳在职当月社保,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05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领取失业金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为18个月,10年以上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06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究竟哪天去办退休手续?,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通过税务部门各渠道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的5个工作日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及以上。,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来不及去办退休,会少拿养老金吗?,不会!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后,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补发,养老待遇不受影响。,07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利息) 的余额按规定计算的继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08 个人档案可以私自拆封吗?,不可以!,个人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籍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单位形成的工作材料等归档后形成人事档案。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之外,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参军入伍、公招录用,还是职称评审、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审核密封,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不允许将档案拆封。若个人或者单位不遵守相关规定私自拆封,拆开后的档案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以拒收。,09 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吗?,可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提示:,如果今年的年假没有休,可以延长到明年一起休。但是只能跨一年哟!,10 没有休的年休假就作废了吗?,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有以下情形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了:,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来源:成都人社
(来源:)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请记得留存一份哦!它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材料。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此为凭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请记牢:劳动合同签两份,员工单位各一份,未给员工令改正,损害赔偿担责任。,03 上下班路上受伤就一定算工伤?,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反之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04 离职当月单位要缴社保吗?,需要。,员工离职的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为员工缴纳在职当月社保,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05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领取失业金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为18个月,10年以上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06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究竟哪天去办退休手续?,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通过税务部门各渠道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的5个工作日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及以上。,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来不及去办退休,会少拿养老金吗?,不会!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后,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补发,养老待遇不受影响。,07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利息) 的余额按规定计算的继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08 个人档案可以私自拆封吗?,不可以!,个人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籍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单位形成的工作材料等归档后形成人事档案。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之外,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参军入伍、公招录用,还是职称评审、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审核密封,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不允许将档案拆封。若个人或者单位不遵守相关规定私自拆封,拆开后的档案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以拒收。,09 年休假可以跨年度安排吗?,可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提示:,如果今年的年假没有休,可以延长到明年一起休。但是只能跨一年哟!,10 没有休的年休假就作废了吗?,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有以下情形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了:,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来源:成都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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